索 引 号 640323001/2016-35365 发文时间 2016-05-28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市水利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主要负责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扬黄灌溉、水资源管理及水政执法等各项水利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盐池县水务局内设1个机关单位和5个事业单位,农村水利工作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扬黄灌溉管理所、水土保持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2.82万元。收入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0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6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27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29万元。

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35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345万元,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135万元,主要用于树木管护费;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400万元,主要用于麻黄山人饮工程和惠安堡供水工程补助资金;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80万元,主要用于扬黄工程维护及渠道维修;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150万元,主要用于花马池运行与维护;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340(其中20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万元,主要用于人饮工程运行与维护;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消防栓用水改造及维修。

三、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201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的有关公务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规定,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水务局2015年收入总决算2702.82万元,支出总预算2702.82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702.82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1357.82万元,项目支出1345万元。


附表: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

35,125,864.9800

一、一般公共服务

0.00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

17,084,801.28

经费拨款(补助)

33,125,864.98

二、外交

0.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045,922.50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2,000,000.00

三、国防

0.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895,141.20


0.00

四、公共安全

0.00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0.00

五、教育

0.00

五、转移性支出

0.00

四、事业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

0.00

六、赠与

0.00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七、债务利息支出

0.00

六、其他自有资金收入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5,975,460.52

八、债务还本支出

0.00



九、社会保险支出

0.00

九、基本建设支出

0.00



十、医疗卫生

1,380,846.61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十一、节能环保

0.00

十一、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0.00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0.00

十二、其他支出

12,100,000.00



十三、农林水事务

25,915,923.81





十四、交通运输

0.00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0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上缴上级支出

0.00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管理

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00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853,634.04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0.00





二十二、预备费

0.00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00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35,125,864.980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35,125,864.980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35,125,864.9800

九、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结转下年


结转下年


十、上年结余、结存

0.0000





其中:上年专项财政拨款结转

0.0000





其中:净结余

0.00





专项资金结余

0.00





政府性基金结转

0.00





其他结转

0.00





收 入 总 计

35,125,864.9800

支 出 总 计

35,125,864.9800

支 出 总 计

35,125,86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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