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4-00051 | 发文时间 | 2024-11-2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调整使用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的通知 |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调整使用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使用2024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的请示》(盐农函〔2024〕3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86.18514万元收回予以调整使用(盐财建指标〔2024〕419号收回3.631497万元,本次收回82.553643万元)。
收回资金各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调整使用的项目名称、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1、收回2024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统计表
2、调整使用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统计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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