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5-00022 | 发文时间 | 2025-05-1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25号)、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盐党农办发〔202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606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绩效目标申报表予以批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及县级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重点支持“六特”产业和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二、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要求,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流程绩效管理工作,科学管理,提质增效。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5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绩效目标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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