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6-00002 | 发文时间 | 2025-12-3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 ||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卫明申请继承李凤英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凤英
继承人:李卫明
不动产坐落:盐池县惠安堡镇狼步掌行政村小庄子自然村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120.9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盐池县政务服务中心、盐池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953-6018823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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