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6-00057 | 发文时间 | 2026-01-29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示 | ||
为科学谋划推进盐池县“十五五”时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工作,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并组织对县域内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盐池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认定结果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回复,对回复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
联系地址: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联系电话:0953-6013392
联 系 人:李昊
附件:盐池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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