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6-00145 | 发文时间 | 2026-04-15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宁夏盐池县大水坑镇红井子砖瓦用粘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专家对《宁夏盐池县大水坑镇红井子砖瓦用粘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方案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矿管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及邮箱。
受理部门: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953-6013392
邮 箱:459724368@qq.com
地 址:宁夏盐池县花马池东街93号
附件:宁夏盐池县大水坑镇红井子砖瓦用粘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表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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