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2/2026-00003 发文时间 2026-01-09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19日我局拟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9日-20261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6011777     传真:0953-6011777    通讯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池县杭泰500MW风光同场(一期300MW)光伏发电项目

盐池县高沙窝镇

盐池县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鼎元鸿旭环境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池县高沙窝镇,光伏电站规划组件容量为300MW直流侧设计装机容量363.6672MWp。项目建成后首年上网发电量为61641.5kWh25年平均上网发电量为58652.91kWh。光伏场区部分: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直流侧设计装机容量363.6672MWp。光伏发电区按照分区发电、集中升压的方案设计。全站共计943.2MW光伏发电单元。项目总投资7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8.6万元,占总投资的1.87%。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扰动区域按照水土保持设计方案采取各项措施,对土地进行平整、对植被进行恢复。2.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围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措施。3.设备采取减振、围挡、绿化等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4.建筑垃圾收集后送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5.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光伏发电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检修道路等采取土地整治措施,林草植被恢复及临时遮挡等水保措施。6.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机械系统,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7.按《报告表》要求对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废旧光伏组件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每个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个事故贮油池,若产生废变压器油,依托光伏场区配套的11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8.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对事故贮油池底部进行防渗,避免事故废油外泄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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