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2/2026-00013 发文时间 2026-02-10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210日我局拟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10日-20262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6011777     传真:0953-6011777    通讯地址:盐池县解放街9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池县冯记沟乡黑土坑蓄水池工程


盐池县冯记沟乡平台村

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环创(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新建20蓄水池一座;新建泵站1座,沉砂池1座;现状渠道改造985m、新建引水渠140m

1.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尽快进行临时占地恢复,防止破坏区域自然植被。2.建筑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建筑材料使用篷布遮盖,场地洒水抑尘,避免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3.施工期车辆及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轮冲洗,禁止外排;生活区厕所采用装配式板房水冲环保厕所,化粪池为一体式PE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清掏外运至盐池县惠安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设备采取减振、围挡、绿化等临时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1限值要求。5.施工期多余废弃土方拉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6.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周边绿化及维护管理。7.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8.运营期泵站检修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沉砂池淤泥每年清淤一次,底泥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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