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司法局关于购买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的公告
来源:盐池县司法局 发表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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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律师事务所购买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购买的服务事项与要求

(一)服务事项:

1.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并接受其咨询;

2.协助行政复议员开展调查、听取意见、听证、调解等工作;

3.协助行政复议员草拟各类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文书;

4.协助行政复议员送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材料和法律文书;

5.协助行政复议员完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平台的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数据;辅助编写行政复议报告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6.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文字记录、校对工作;

7.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8.完成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服务要求:竞聘单位需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并保持队伍稳定,保证2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坐班。

二、服务费用

预算10万元/年,具体服务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服务期限

务期限为1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服务合同为准。合同到期后,盐池县司法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协商续签。

四、申报律所应具备的服务能力和条件

(一)合法成立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优先考虑具有政府法律顾问经验的律师事务所;

(二)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包括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诚信守纪,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从事法律服务;

(三)服务团队必须由执业年限在五年以上的律师带领,并配备固定的工作日驻点坐班人员,坐班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高等学校法学教育背景或者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

5.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相应精力和身体素质;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团队协作意识。

五、竞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47—2026414日;

(二)申报材料:申报律所需提供下列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

1.《申报表》(见附件);

2.律所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

3.律师事务所简介

4.服务人员情况简介(并附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表彰奖励证书,请一并提供)

(三)竞聘单位的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可现场提交纸质版(盐池县司法局301室)或发至电子邮箱:nxycfz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盐池县行政复议与应诉辅助服务申报,并标注律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竞聘须以律所名义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服务方案完备全面、可操作性强者优先考虑。

六、选定方式

盐池县司法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性谈判评定适岗的律所,拟定初步名单报局党组会审议,最终确定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苗爽

联系电话:0953-6018052

附件:申报表


盐池县司法局                      

2026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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