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聚焦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了全县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以及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开展情况。聚焦种子、化肥、农药、畜禽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规定公示执法信息,执法过程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经内部法制审核后作出,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2025年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16起,没收违法所得111元,罚款11644.4元,其中“重复使用畜禽标识案(盐农(畜牧)罚〔2025〕3号)案”入选“2025年全区农业行政处罚高质量案卷”;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集中力量依法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聚焦执法能力提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时制定农业综合执法培训计划,全面完成了线上线下60课时法律法规学习内容,集中组织学习了公共法律知识、涉农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制作规范,集中组织开展了2次案卷评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实践和法律检验。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和实地观摩,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理论素养、执法能力和责任担当。荣获“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1名执法人员荣获个人综合技能突出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一是充分发挥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公开检查结果,减少人为干预,减轻了经营店负担,提升企业对监管环境的信任度。2025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综合检査活动10项,部门内专项抽查活动2项,共检查生产企业及经销店34家,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已全部按计划完成检查任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于日常监管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检查主体凡检查必登记,凡入企必亮码、无依据不检查、无登记不检查等要求。检查前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检查计划,下发检查任务,严格落实“亮码入企”。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入企行政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针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5年开展“亮码入企”检查13次。
(四)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8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80人,建成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处,不断拓展宣传教育内容,服务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按照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安排和部署,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乡镇集市宣传、举办培训班、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彩页5000余份;举办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监管及乡村兽药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5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进一步强化了兽药饲料行业的监管。
二、存在问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仍需提升,涉农法律法规较多,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对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尤其面对个别复杂案件或特定领域的专业执法时,对法律条文的适用、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等方面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参加区市农业农村系统以及司法部门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和传帮带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理论水平,让理论水平较为扎实、执法水平高、执法办案能手,带领其他执法人员参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从案件线索排查、证据收集固定、法律条文适用到文书制作等环节进行手把手指导,帮助年轻执法人员快速积累实战经验,提升复杂案件的处理能力。
(二)不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升执法效率坚持有案必办,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三)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的同频共振,将普法深度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压实“谁服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以案释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不断深化法治建设质效。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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