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6/2025-00024 | 发文时间 | 2025-12-25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公安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公安局关于对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2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 | ||
盐池县公安局关于对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2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
周莉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机动车停车占用人行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安排交管大队城区秩序中队巡逻违停整治组,加强振兴北路及附近路段巡逻频次,对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清理和处罚,同时与振兴北路附近商户进行提醒,要求二手车或群众机动车按照规定泊位停放,不得影响非机动车或正常车辆行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盐池县公安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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