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0/2025-00030 | 发文时间 | 2025-12-2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人社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人社局关于对县政协37号提案的答复函 | ||
盐池县人社局关于对县政协37号提案的答复函
白波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不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权益方面面临诸多困境,解决这一问题能够直接提高我县劳动者的生存质量、促进职业发展,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7月10日我单位与委员白波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8月13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9月5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白波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9月28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建议”的建议,答复如下:今年以来,对15家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为6家企业15人办理养老保险,引导企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555份;及时查处欠薪案件,办理相关案件6件,追回工资0.9万元;督促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专此答复。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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