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8/2024-00030 | 发文时间 | 2024-03-15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文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助力老区社会经济发展 ——盐池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会议 | ||
3月15日,盐池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鲍菊艳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局长李月新主持会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区、市、县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盐池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盐池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盐池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做好文物普查工作责任重大。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第三次文物普查至今,正值我县小城镇建设高峰期,不可移动文物存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亟需我们通过第四次普查摸清“家底”。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普查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按照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流程和标准,按时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强化基础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专项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宣传部及融媒体中心要协调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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