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640323004/2025-00088 发文时间 2025-09-26
发布机构 盐池县教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聘任张媛等84名同志任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聘任张媛等84名同志任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教法〔202232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校园治理能力,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经盐池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同意,决定聘任

张媛(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四级法官)张慧颖(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儒光(花马池派出所所长)马明(盐池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主任)任盐池中学法治副校长

赵宇(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四级法官助理)包和萍(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廷(花马池派出所教导员)杨玉瑾(盐池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盐池县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

王婧(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五级法官助理)梁涛(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钧丹(盐池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一级科员)杨思敏(盐州路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

马晨(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干警)张晓婷(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张武安(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马奇智(盐池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一级科员)任盐池县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

王莹(盐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宋风霆(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汪震东(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马田(盐池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一级科员)任盐池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

马军(盐池县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法官)崔亚萍(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何宝升(大水坑派出所所长)杨莉(大水坑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第中学法治副校长

赵丽蓉(盐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何相延(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风(盐州路派出所民警)孙耀诚(盐池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一级科员)任盐池县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

李媛(盐池县人民法院惠安堡法庭法官助理)陈景瑞(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马军(惠安堡派出所民警)李慧斌(惠安堡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惠安堡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

龚艺婕(盐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袁刚(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郭君享(盐州路派出所所长)王媛(盐池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主任)任盐池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

杨德明(盐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施旎(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徐风(盐州路派出所民警)蔡娟(盐州路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

石学宁(盐池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五级法官助理)莫艳丽(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思敏(盐州路派出所民警)张德慧(盐池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主任)任盐池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

叶舒畅(盐池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干警)陈春燕(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华(花马池派出所民警)彭玲(盐池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助理)任盐池县第五小学法治副校长

王一桥(盐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张楠(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石宜林(花马池派出所社区民警)周琪(盐池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任盐池县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

毛盼盼(盐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牛庆文(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牛暾(花马池派出所民警)王晓秀(花马池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第七小学法治副校长

高天(盐池县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法官助理)张力洋(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郭振(大水坑派出所副所长)杨莉(大水坑司法所所长)盐池县大水坑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

陈雪璐(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法官助理)饶建慧(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谢宇峥(高沙窝派出所民警)刘旭东(高沙窝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任盐池县高沙窝中心小学副校长

张晓光(盐州路派出所副所长)任盐池县第一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何辉(花马池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第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虎国福(盐州路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第三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何贞霄(盐州路派出所副所长)任盐池县第四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王新禄(花马池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第五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王瑞(盐州路派出所教导员)任盐池县第六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官振国(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任盐池县第七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蒋锋(花马池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南苑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王伟成(花马池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银座第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马小霞(盐州路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星阳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虎国福(盐州路派出所民警)苗爽(盐池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员助理)任盐池县特殊教育学校法治副校长

潘海龙(大水坑派出所民警)顾鹏程(大水坑司法所一级科员)任盐池县大水坑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刘旭东(高沙窝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任盐池县高沙窝幼儿园法副校长;

牛誉婧(青山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青山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黄桂桥(王乐井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王乐井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马玲(冯记沟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冯记沟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李鹏(麻黄山司法所所长)任盐池县麻黄山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罗昊(花马池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城西滩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马军(惠安堡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惠安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康晓文(惠安堡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隰宁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谢宇峥(高沙窝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高沙窝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赵志刚(王乐井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王乐井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马丽娟(冯记沟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冯记沟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董洋(麻黄山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麻黄山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牛有哲(青山派出所民警)任盐池县青山幼儿园法治副校长。

以上人员聘期为年,聘任时间自2025919日至2026918日,原聘任法治副校长自动解聘。

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实施或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七)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59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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