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6/2026-00119 发文时间 2026-03-30
发布机构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的公告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引领,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充分展示先进农业技术生产模式,遴选一批能承担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农业主体作为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场所,根据项目管理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遴选建设4个(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六特”产业与粮食作物为主,打造集品种展示、技术示范、观摩培训、辐射带动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平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升全县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二、遴选范围与对象

优先选择本区域主推品种及技术应用覆盖率高、试验示范和推广效果好在我县依法注册登记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群众公认度好,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2.在县域内同产业中具有代表性,示范作用好和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能力强,带动周围普通农户50户以上。

3.试验示范本区域内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具备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能力,种植业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亩,其中示范场所核心展示面积不低于50亩(核心展示区域需集中连片)设施农业示范场所面积不低于30亩;规模化养殖场(滩羊、生猪)存栏达5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存栏达到100头以上,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能够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4.示范场所交通便利,根据产业特点,适当配备耕整播栽机械、设施栏舍等设施设备,能够面向农民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实用培训。

5.能够农技推广机构(人员)、涉农科研院所或农业产业技术团队紧密对接,全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户,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自主申报、资格初审、实地考察与评审、公示与确定、签订《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建设协议》程序,开展示范场所遴选工作。

1.自主申报。凡符合本公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主体,持《盐池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请表》1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养殖类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技术依托协议、荣誉资质、主体简介、农业品种及技术示范推广方面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于202648日前到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21室(二楼最东边办公室)申报并递交资料。联系人:高晓荣,联系电话:0953-6021357

2.资格初审。我单位对主体申报资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3.实地考察与评审。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主体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场所规模、基础条件、科技能力、示范潜力等,综合评分确定拟入选名单。

4.公示与确定。拟入选名单在盐池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意义后签订示范建设协议。

五、补助标准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土地流转(租赁)、开展示范展示、观摩培训等活动,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示范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给予4万元补贴注:最终补助金额以盐池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盐池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请表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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